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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种容易被税务部门稽查的情况(下)

来源:www.lcaiwu.com 时间:2018-06-28 18:53:53浏览次数:2027次

  2018年的税务稽查,会重点稽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一旦被稽查,补缴税款算小事,还要缴纳大量的的税务行政罚款和滞纳金,构成犯罪更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上期给大家分享了38种容易被税务部门稽查的情况(上),今天就继续给大家分享38种容易被税务部门稽查的情况(下),希望能给大家帮助。




  案例: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北京创四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处罚决定: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本来想“避税”,结果被追回税款不说,还倒贴了23.9万罚款,更重要的是影响以后的企业信用等级,得不偿失!


  今天就给大家讲讲38种容易被税务部门稽查的情况(下):

  20、法人户籍非本地、法人设立集中。


  2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


  22、公司只有销项但是从来没有进项出现。


  23、企业大量存在“会务费”“材料一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无证据链的关键词。


  24、开票项目与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


  25、新成立的公司突然短期内开票额突增。


  26、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风险。


  27、个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未合并申报风险。




  28、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


  29、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票价格变动。


  30、期间费用率偏高。


  31、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


  32、大量存在农产品抵扣。


  33、公司账面上没有车辆但是大量存在加油费等。


  34、公司只有进项但是从来没有销项出现。


  35、同一单位员工同时存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


  36、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总额不符出现的风险。


  37、新成立的公司频繁发票增量。


  38、外埠进项或销项税额比重严重过高。


  温馨提示:各地因政策颁布时间或者政策内容不一样,可能会有些许改动,一切以最新政策为标准!


  以上就是38种容易被税务部门稽查的情况(下),清楚了吗?若想了解上半部分,即38种容易被税务部门稽查的情况(上),可以查看小编之前的文章。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可联系老字号财务咨询噢!深圳老字号财务致力于记账报税、深圳注册公司及工商变更等。有着经验丰富的财税团队,为客户提供公司股权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公司监事人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进出口权办理、公司进出口退税等一系列优质的服务,深受广大客户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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